我市通江县确定为2017年度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来源:农经站 阅读:563 更新时间:2017-09-25
近日,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我省共5个县区,通江县位列其中。要求试点县(市、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探索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