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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4-24 16:21 来源: 市农业局 作者:市农业局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巴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委办发〔2014〕10号)精神,设立巴中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原市畜牧食品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水产渔政行政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农业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下放的职责 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四)增加的职责 1.增加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兽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和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初审职责。 2.增加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查,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查,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查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职责。 2.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 3.加强以现代种业为主的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职责。 4.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5.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各领域广泛应用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皇家赌场化、农场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水产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办理农业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体系。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整顿、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渔政、渔船、渔机、网具等监督管理。 (七)制定皇家赌场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皇家赌场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皇家赌场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开展皇家赌场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并实施监督和组织扑灭。开展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境外引进动物的疫病、农作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病虫害跟踪监测工作。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鱼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组织建设农业信息体系,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研成果鉴定工作。负责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三)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等工作。 (十五)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国有农场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农业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督查、信访、综治、维稳、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史志编撰、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负责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对外协调和牵头接待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工作;指导和监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澳门皇家赌场政策宣传;参与农资市场整顿、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公布的农业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农业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三)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产业发展指导科、农场管理科)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商品化处理;指导农业产业重大项目包装、推介;指导休闲农业景区打造和经营主体培育;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农业)政策建议;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信贷、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政策;征集、督查监管涉农企业信用等级;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四)农村经济管理科   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等工作;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收支、农民负担等情况监测。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农产品市场运行,指导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指导和管理农业经济信息、农情信息;培育、发展和保护农产品品牌;承担农业统计相关工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产品质量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绿色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 (七)粮油作物科 拟订粮油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布局调整、耕作制度改革、标准化生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粮油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参与农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参与种粮农民政策性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产业发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经济作物科 拟订经济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及产业基地建设;制定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组织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牵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九)农机化发展科 拟订皇家赌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皇家赌场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负责皇家赌场化生产道路、农机具、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协调农机跨区域作业;承担农机化统计工作;开展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调查;指导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收集发布农机化相关信息;组织实施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十)机电提灌科 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机电提灌站、机电灌溉服务组织建设;推广应用机电提灌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监督落实机电提灌设施管护责任;组织指导农机抗旱救灾工作。 (十一)畜牧业发展科(饲草饲料科) 拟订畜牧、饲草饲料及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养殖、标准化生产和饲草饲料工作;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承担种畜(禽)管理和畜禽遗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畜禽“菜篮子”工程;参与饲料工业、饲草饲料业和奶业管理。 (十二)兽医兽药科 拟订兽医、兽药和畜禽定点屠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参与兽医、兽药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十三)科技教育科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外来农业物种管理;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和对外澳门皇家赌场。 (十四)计划财务科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有关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项目建议;监督农业补贴政策资金落实;负责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指导直属单位和农业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并参与后勤接待;参与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工作;参与农业项目专项审计;指导农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干部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和对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农业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区划办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各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0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领导配备按市委规定办理,其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 核定机关工勤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将原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市水务局管理的市水产渔政局划归市农业局管理。 (二)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相关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产地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工作。   (三)与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五)与市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旅游局会同市农业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进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局负责休闲农业推进工作。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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