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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0 10:33 来源: 计财科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皇家赌场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定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皇家赌场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编制全市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负责皇家赌场、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对标对表《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巴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突出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落实先进示范激励措施和资金,积极开展省、市先进区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乡村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应用“1+3+N”和“众口调解法”等乡村治理先进经验,加快形成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2.着力加速特色产业发展。突出提质导向,推动茶叶新建基地向连线成片、改造低产基地转变,打破行政区域延伸产业带,形成大园区、高标准产业基地。重点围绕“保供给”和“突特色”,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推进种养结合、绿色发展。着力强化主体带动能力,力争培育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家庭农场。坚持“发挥特色、精选品种、分级创建、擦亮品牌”的发展思路,提升区域公用品牌价值。

3.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美丽巴中·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类、三类地区目标任务,新(改)建农村户厕88834座,实现全市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40%以上的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措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6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美丽巴中·宜居乡村”数量达到1200个。

4.着力建设农业产业园区。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脱贫增收为目标,聚焦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重园区短板、缺项的补齐和延伸,按照园区递进培育计划,力争创建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积极延伸精深加工、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农旅融合等多方面产业链,助推园区农民多极稳定长期增收。以园区建设为主体,新建高标准农田17.6万亩,力争创建2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着力加大农业农村投入。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老区振兴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优势,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围绕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等各类中省资金项目。加快推进蓝润集团2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加快巴州区温氏种猪场建设,落地建设重庆博恩集团有机肥和生物农药项目,落地通江县、平昌县新增生猪产能项目。

6.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利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成果,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完善乡村发展用地政策,在确保村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探索区县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实施整治和增减挂钩等方式盘活农村宅基地,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7.着力提升稳产保供能力。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抓手,按照转方式、调结构、强能力、增效益的工作思路,力争全市粮食播面稳定在5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191万吨以上,油料播面稳定在130万亩以上,总产16万吨以上。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新(改)建优质粮油基地9.3万亩。加强种猪场、规模猪场等基础产能保护力度,抓好抓实以生猪为主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生猪产能年底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完成312万头生猪生产任务。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17人,供给车辆5

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907.1万元,比2019年减少2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7.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907.1万元,比2019年减少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6万元,占总支出78.11%,项目支出417.5万元,占总支出21.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7.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巴中市农林科学院整体划出成立巴中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7.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9万元、医疗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87.9万元、农林水支出15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7.1万元,比2019年减少2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巴中市农林科学院整体划出成立巴中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一)基本支出1489.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16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0.8万元,绩效工资101.1万元,津贴补贴2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费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万元,奖金27.2万元,住房公积金100.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733.7万元,其中:办公费109.6万元,印刷费29.8万元,水电费11.6万元,差旅费231.2万元,邮电费17.8万元,物业管理费19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会议费28.2万元,培训费2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7.2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3.4万元,生活补助3.4万元。

(二)项目支出417.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71.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45.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9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1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1.8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5.71%,主要原因是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巴中市农林科学院整体划出成立巴中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4.44%,主要原因是原市委农工委车辆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12.7万元,主要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租金。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12.48万元。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3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3个,算项目资金245.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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