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2018年年底前全市应建成的14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均未建设。 |
责任单位 |
各区县党委、政府 |
责任人 |
张平阳、杨波;梁津华、王清平;李本勇、李善军;孙辉、王军;蒲开文、李余良。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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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我市2018年年底前应建成14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要求,我市认真梳理,加大整改力度,根据中央及省级当年下达巴中市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4处、省级新村集中供气15处,共计19处沼气工程,均已完成建设任务,超目标建设任务5处。 |
整改措施 |
1.现场督战,排难解困,助推项目建设; 2.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全面如期完成沼气工程建设任务; 3.督导建立运行机制,持续发挥项目使用效益。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完成全市19处沼气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厌氧发酵罐、湿式储气柜、脱硫(水)装置、阻火器、沼气计量装置、进料和集料装置、站内沼渣沼液暂存池、配电房等主体工程; 2.完成全市19处沼气项目附属工程,包括:安装发电机组(大型沼气工程)、农户用气管线(集中供气),进行沼气站内道路硬化、绿化、围墙(栏)等附属设施建设; 3.沼气工程以畜禽粪便为原料进行发酵,解决了养殖场粪源乱排污染环境的问题;大型沼气工程发电,补充养殖场用电需求,节约了传统能源;集中供气生产的沼气,可供业主和农户炊事用能,减少薪柴砍伐,保护了生态环境。 |
5个工作日,即10月9日—10月14日,凡对巴中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18年年底前全市应建成的14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均未建设”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0827-528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