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巴中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委托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171号)的有关要求,经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巴中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样品委托给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现将该检测委托进行公开比选。
一、公开比选项目名称:巴中市2019年农产品(约142个样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委托
二、公开比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施项目的实验室均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CATL)。
★(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参数必须100%覆盖,并如实提供本项目检测参数与资质能力附表参数对照偏离表。
★(五)接样后7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评标办法:评分标准(附件2),在满足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公告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函密封于投标文件中。
六、★号条款必须满足。
七、公开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地点:巴中市江北大道430号,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
联系人:贾先生、庞先生
联系电话:0827—2130897,18398980021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2:00,通过现场或电话的方式报名。
(三)比选时间:2019年5月23日10:00。
(四)比选地点: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说明
(一)参加比选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九、比选项目的检测时间、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见附件1)。
附件1
2019年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检测时间
抽查批次 |
产品类别 |
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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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38个) |
种植业产品 (25个) |
蔬菜(20个) |
2019年6月上旬 |
食用菌(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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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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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1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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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46个) |
种植业产品 (33个) |
蔬菜(21个) |
2019年8月上旬 |
食用菌(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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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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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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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1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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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28个) |
畜禽产品 (28个) |
猪肝(6个) |
2019年10月中旬 |
牛羊尿(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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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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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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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30个) |
畜禽产品 (30个) |
猪肉(4个) |
2019年12月底 |
羊肉(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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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肝(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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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尿(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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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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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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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依据(种植业产品)
产品类别 |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蔬菜 |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毒死蜱、三唑酮、氯氟氰菊酯、丙溴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水胺硫磷、氧化乐果、腐霉利、三唑磷、氯氰菊酯、甲基异柳磷、甲拌磷、克百威、苯醚甲环唑、甲氰菊酯、甲霜灵、乐果、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异菌脲 |
GB23200.113或 GB23200.8或 GB/T20769或 NY/T761 |
阿维菌素 |
GB23200.19或 NY/T1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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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虫咻、多菌灵 |
GB/T20769 |
|
百菌清 |
NY/T761或 GB/T5009.218 |
|
甲基异柳磷 |
GB23200.113或 GB/T5009.114 |
|
水果 |
克百威、水胺硫磷、氧化乐果、氯氟氰菊酯、三唑磷、丙溴磷、噻虫嗪、氯氰菊酯(葡萄增测) |
GB23200.8或 GB/T20769或 NY/T761 |
多菌灵、烯酰吗啉(草莓增测) |
GB/T20769 |
|
百菌清 |
NY/T761或 GB/T5009.218 |
|
甲基异柳磷 |
GB23200.113或 GB/T5009.144 |
|
食用菌 |
荧光增白剂 |
NY/T1257 |
多菌灵 |
GB23200.12或 GB/T20769 |
|
氟虫腈、氧化乐果、甲氰菊酯、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 |
GB23200.113或 GB23200.8或 GB/T20769或 NY/T761 |
|
茶叶 |
水胺硫磷、氰戊菊酯、毒死蜱 |
GB23200.113或 GB/T23376或 GB/T23204 |
吡虫啉 |
GB/T23200.13或 GB/T23379或 NY/T1724或 SN/T2073 |
|
三氯杀螨醇 |
GB23200.113或 GB/T23204或 GB/T23376或 GB/T5009.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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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菌灵 |
GB/T23200.13或 SN/T2559 |
附件1-3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依据(畜禽产品)
监测项目 |
样品 种类 |
检测依据 |
检出限或定量限 (ug/kg或ug/ml、ppb) |
残留限量 (ug/kg或ug/ml) |
氟喹诺酮类 |
鸡蛋 |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312) 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781公告-6-2006) |
恩诺沙星10ug/kg |
不得检出 |
环丙沙星10u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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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氟沙星2u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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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2u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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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甲砚霉素 |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T22338) |
0.5u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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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 |
鸡肉 |
农业部781号公告-4-2006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0.25ug/kg |
不得检出 |
喹乙醇代谢物 |
猪肉 羊肉 |
采用酶联免疫测定法进行初筛,要求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的灵敏度不低于1ppb;采用《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0197-2014)进行确证。 |
猪肉5ppb、羊肉0.5ppb |
不得检出 |
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和强力霉素 |
猪肉 |
农医发[2017]1文件文件附录8: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农业部235号公告 |
不得检出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菲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猪肉 羊肉 |
动物源性食品中?-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快速检测法 |
0.5ug/kg |
不得检出 |
常规药物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恶唑(SMZ)、磺胺二价氧嘧啶(SDM)、磺胺喹恶啉(SQ)) |
猪肉 |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参见农质发[2014]5文件文件附录)。 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20759)。 农医发[2017]1文件文件附录8: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25号公告-7-2008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 |
农业部235号公告 |
不得检出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齐帕特罗、氯丙那林、特布他林、西马特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等11种?-受体激动剂 |
猪肝、 牛羊尿 |
①动物源性食品中?-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②动物尿液中11种?-受体激动剂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63公告-8-2008) |
猪肝0.25ug/kg |
不得检出 |
牛羊尿0.1ug/kg |
附件1-4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依据(水产品)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 |
按GB/T2036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检测,阳性样品按GB/T19857《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品紫残留量的测定》液质法确证;或直接按GB/T19857《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液质法检测。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 |
按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
氯霉素 |
先用酶联免疫法进行筛选,阳必样品按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液质法》或GB/T2075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确证。或直接按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液制裁法》或GB/T2075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进行检测。 |
附件2
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评审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最低的得35分,低于本次公开比选项目最高限价的50%为无效报价,不得分。 |
35 |
技术能力 |
1、所有检测指标投标人均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CATL),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证明材料,得15分。 2、供应商组成人员中具有高、中技术级职称人数、专业配置、经验及执业和业绩情况等反映团队实力的因素综合比较评审,得5分; 3、供应商团队人员大于40人的得5分,供应商团队人员30-39人的得3分,供应商团队人员20-29人的得2分;供应商团队人员低于20人的不得分;注:技术职称、学科带头人、成果均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证书文件。同时提供2018年项目团队组成所有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地连续3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4、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配置数量、装备水平,类别、规格及功能参数、检测范围和精度、使用现状等是否满足有效履行合同的需要及满足程度等因素,得5分。 |
35 |
业绩 |
2017年以来,组织国家级、省级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证明材料,得10分。 注:①提供合同复印件;②未提供证明资料的将不予评审记分。 |
10 |
项目实施 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响应性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 1、实施方案的内容完整、合理可行,项目的进度计划、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质量控制及本地化服务措施等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得3分; 2、专业响应:对采购人的目的、内容、环节、安全监测相关内容及要求,布点试验后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评价、综合会商和报告编制、分析研判、管控技术制定、报告提交等要求的响应性应答的评价,得3分; 3、对招标文件相关的商务条款要求的响应,得2分; 4、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响应,得2分。 |
10 |
其他服务 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服务期限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
5 |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 |
投标文件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每有一处细微偏差情形扣0.2分,扣完为止。 |
5 |